丰都县地处长江上游,距离重庆140多公里,坐高铁平均一个小时即可到达,如果坐游轮,基本需要八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丰都户籍人口78万,常住人口54万,也就是说有24万丰都人的户籍在这里,但始终在外居住,这代表当地打工人员众多,常年在外劳作,但赚到钱后,还是希望回到丰都养老。这是川渝很多县区共有的特色,在外面赚钱,回川渝享福,我想这也是川渝人寓居海外的百分比低于沿海城市的原因之一吧。
我1994年来过一次丰都,当时丰都还不属于未建立直辖市的重庆,依旧隶属于涪陵专区,是个很穷很穷的小县城,当年的GDP数据网上无法找到,不过重庆的 实力是不如油城大庆的,我记得1992年前后,有个全国综合实力城市排名,大庆全国第十六,重庆第十七,哈尔滨好像是全国第十二名。如今重庆GDP三万多亿人民币,哈尔滨5000多亿,大庆2800亿,而丰都400亿人民币,我真的不敢想象,再过十年二十年,这个数据还会发生如何诡异的变化。
1994年的五一假期,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鼓动班级好多同学和我一起去穷游丰都,我把坐轮船的美妙感觉说的天花烂坠,把这一趟旅行的开销压缩到只需要每人100元钱,又把这一趟经历的历史意义吹捧的惊天地泣鬼神,结果只有三个同学勉为其难与我同行——因为他们都是长江以北的学生,所以我给他们起名叫江北三傻。
我带着江北三傻乘坐傍晚时分的客轮,买了最便宜的散座票,历经七个小时左右的航程,与很多很多放假的学生一起坐在轮船前后甲板上,在半夜一点左右来到了丰都。一船人——估计得有一二百人,下船后迅速地沿着码头高高的台阶,熙熙攘攘地就消失在夜色中。
我拿着四个人的共同经费,在岸边奢侈地吃了这辈子最香的胡萝卜炖肥肠加米饭——多少年后,我们始终在找寻这种味道,但却始终求而不得。
因为经费中没有住宿项目,所以四个人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累了就坐在路灯下吹牛,因为五月的丰都已经很炎热,所以我们并不觉得寒冷,记得街道上有旅馆雇佣拉客的小混混和我们搭话,想推销住宿,但我们很警惕,因为总被当地人欺负,所以江北三傻中的冯晓还气势汹汹地捡起地上的啤酒瓶子在马路牙子上狠狠地敲击,砰砰声在夜色中十分清脆,对方一看我们不知好歹,也就悻悻离去了。(见拙著《我在重庆的江湖岁月》)
实在无聊,经过民主协商,准备拿出部分经费去录像厅看录像,记得当时川渝县城很开化,录像厅里还有带颜色的录像,但需要加费用,我们主要是想找个地方休息,所以放弃了这个服务,于是一人找一排椅子,躺下就睡,虽然不是很舒服,但也比躺在大街上干净许多。
第二天早上冯晓说合个影吧,我拿出相机,结果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建议的,江北三傻丑竟然把准备帮着拍照的录像厅老板拉进了合照队伍里,让我亲自操刀拍摄,我还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合影里没有我,多了个录像厅老板,因此你们明白我为什么叫他们江北三傻了。
那个时候很多学校的学生都会自费100多元购买一个调焦相机,然后花十二元购买乐凯胶卷,一个胶卷三十六张照片,在学校四处游荡 ,一元一张给同学照相牟利,这样一个月下来,正经能赚个一二百元,一个月生活费都有了着落。所以浪费这一个底片,也确实很奢侈的。
第二天,我带着江北三傻去游览丰都鬼城——本来想节省门票翻墙进去的,但他们都没那个胆子,加上我也确实没找到合适的院墙缺口,所以老老实实买了门票,从山底下爬到山顶,去了地藏王的报恩殿,走了奈何桥,爬了三十三重天,穿过了鬼门关,就差喝点孟婆汤了。
游览完景区,最奢侈的是一咬牙一跺脚,购买了缆车票,从山顶一路风驰电掣到了山脚下,也是真的很过瘾。但在饮食方面,我们确实很节省,下没下馆子,有点忘记了,但即使下馆子,啤酒也绝对不能撒欢的喝,菜也不能可劲往自己碗里扒拉。换到现在,想想也真是感慨岁月无情,就像那首《我想去桂林》歌里唱的,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时间的时候没钱,如今虽然有了钱也有了时间,却已经没有了胃口,胆固醇过高,含酒精的饮料都要远离了,否则人不去丰都,魂也得去了。
下午等船的间隙,遇到了几个学校里的其他同学,其中有冯晓关系不错的女生和处于懵懂的其他班男生,当时临近毕业,春情泛滥的小男女能一起出行,基本就算私定终生了。冯晓这小子跃跃欲试去把人家女生勾引了过来同行,我看到了那个男生绝望的眼神,至今历历在目。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多少年以后,关于到底是谁去干的撬行这种缺德事,版本竟然出现了变化,江北三傻都说是我去的,我却清晰的记得明明就是冯晓,于是死无对证且不认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我坚定的认为这三个高考分数平均比我高五十分的玩意,其实就是不分是非,没有立场,回忆全是盲区且不负责任的傻子。
丰都鬼城目前是重庆到宜昌三峡游轮的必经城市之一,每天游客也是络绎不绝,这里也是我国唯一一个以‘鬼’文化为特色的城市景点,三峡截流之后,鬼城整体向山上搬迁了,我们当年游览的景点,已经大部分都泡在水底下了。信这个鬼文化的人可以来重庆看看,提前到地狱溜达一趟,熟悉一下路径,没准回去弃恶从善,洗心革面,百年之后时来运转能有机会上天堂呢。